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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所罗门呢?他简直就是弗雷德和费金的结合体。
所罗门当年在伦敦经营着一个结构相当完善的销赃网络,专门收购各类扒手偷来的货物,然后转卖获利,并且所罗门甚至会在物品被盗之前,就和小偷提前约定好顾客的“需求”,几乎接近于定制式犯罪服务。
而且,相较于费金对青少年扒手的散养式教育,所罗门不仅为收留的流浪儿提供临时住处和食物,并且还对他们进行了严格的职业培训。
等到出师以后,所罗门还会为他们设定业绩目标,一旦这帮小扒手不能按时交赃,就要受到严厉的惩罚。
发展到后期,所罗门甚至不再满足于小偷小摸,而是开始诱导孩子们去闯空门、公然抢劫等等。
由于所罗门的犯罪行为过于恶劣,所以早在1827年政府便对他实施了抓捕,并以销赃的罪名将其羁押于伦敦中部的克莱尔肯威尔监狱。
但是所罗门被捕后不久,便贿赂了部分法务人员,为自己赢得了保释的机会,并趁机逃亡美国。
无可奈何的英国法院只得在1828年继续审理其案件,以缺席审判的方式判其罪名成立,并对所罗门下达了通缉令。
就在大伙儿以为所罗门多半要逃脱法律制裁的时候,没想到意外的消息突然传来。
两年前,塔斯马尼亚殖民地政府突然宣布所罗门在其首府霍巴特落网,而所罗门在此落网的原因居然是由于他想要悄悄看望被流放至此的妻子。
弗雷德葬身鱼腹,所罗门难逃制裁,这两件事显然对伦敦地下世界的大小头目们触动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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