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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四章 黑!真他妈黑! (2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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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亚瑟旋身后撤半步,手杖如测风仪轻点对方腕骨,菲奥雷流反手撩剑技“蜂刺”在零下二十度的天气里展露獠牙,杖尖银雕精准凿进尺桡骨的间隙,将矮个歹徒的短刀挑飞进路边堆满柴火的推车。

        壮汉踉跄后退时,亚瑟的鹿皮靴底已碾上他脚背,手杖顺势劈向其锁骨。

        经典的菲奥雷流足锁技配合“伐木人”纵斩顿时将这群歹徒打的溃不成军。

        该怎么说呢,自从离开了苏格兰场的一线后,亚瑟已经很久没有打的如此酣畅淋漓了。

        纵然在哥廷根,他有俾斯麦这样自诩‘哥廷根剑狼’的学生当陪练,但剑术决斗与这种生死攸关的搏命相比,最多只能算作一道份量不大的开胃甜点。

        亚瑟必须得承认俾斯麦的实力其实还不错,这小子惯用的“暴风三连击”尤为值得注意。

        这种佯装踉跄诱敌深入,然后突然以剑柄撞颧骨、膝击下腹、反手劈落敌剑的打法,非常符合俾斯麦的狡猾本性。

        如果是初次与俾斯麦交手的对手,不懂得俾斯麦的套路,那确实很容易吃大亏。

        可一旦识破了俾斯麦的路数,破解了他这三板斧,那简直可以随便把他吊起来锤。

        亚瑟笑呵呵地与玛莎讲述着他从严治校的过往,玛莎望着一脸得意的老爷,心里暗自嘀咕着:“说到底,还是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

        如果换作她还是小姑娘的时候,她多半会很崇拜这样的小伙儿,但她今年已经四十岁为人母了,所以她只会觉得这样的小伙子真是太傻了,这简直就是对自己的生命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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