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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七章 俾斯麦,你很能打吗? (6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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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所有熟悉欧洲中世纪骑士礼仪的人来说,这个动作的含义并不难懂,俾斯麦自然也不例外。

        丢手套象征着一个人对他人名誉的质疑,表示一种公开的对抗与挑衅。

        而捡起手套则意味着接受通过决斗的方式来恢复或维护名誉。

        俾斯麦的眼睛先是向下瞥了眼地上的手套,随后又打量了一眼面前这个与他个头相仿的博士生,随后扭着头轻蔑的笑了一声:“你知道我是谁吗?”

        “当然知道。”

        亚瑟脱下燕尾服外套扔在了草坪上,他一边松手腕一边应道:“奥托·冯·俾斯麦,全哥廷根最能打的学生,你迄今为止在决斗中输过吗?”

        俾斯麦装作无奈的笑着摇头:“很遗憾,迄今为止还没有。”

        “没关系,你很快就不会有遗憾了。”亚瑟笑着回道:“哥廷根大学可不是个给人留遗憾的地方。”

        明明长着一副人畜无害的外表,但是嘴里说出的话却一句比一句欠揍。俾斯麦越看这个估计是刚入学的博士生,越觉得这家伙可能是太想吃剑条了。

        不过,看在这家伙这么嚣张的份上,俾斯麦打算在把他打的落花流水之前,还得再好好羞辱他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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